Ø 文化旅游场所 |
|
|
检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 [1987]24 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1 年卫生部 80 号令)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T18204-2013 )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9664-1996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394-2012 ) 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 鄂价费规 [2014]15 号 |
检测项目
温度、湿度、风速、新风量、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动态噪声、空气细菌总数
新风量要求、温度、湿度;送风卫生指标: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溶血性链球菌;内管内表面卫生指标: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空气卫生状况标准值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标准值
频度和样本量(按标准要求)
频次:经常性检测开映前、开映后、结束前10分钟各检测一次;或是在营业客流最高峰和低峰各检测一次,经常性检测随机检测。
样本量:座位数量<300个,1-2个检测点、座位数量300-500个,2-3个检测点、座位数量501-1000个,3-4个检测点、座位数量>1000个,5检测点。或根据营业面积确定:营业面积<200㎡ ,1个检测点、营业面积200-1000㎡ ,2个检测点、营业面积>1000㎡ ,3个检测点。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样比例不应少于空气处理机组对应的风管系统总数量的5%;不同类型的集中空调系统。每类至少抽1套。每套选择2-5个部位;冷却水和冷凝水分别1个部位。